买了新房,房主都会按照自己的喜好对房屋进行装修。有时为了方便以及有更好的装修效果,房主还会选择装修公司进行施工。不过,家住牡丹江的这对兄妹选择的这家装修公司却没有给他们带来方便,甚至双方还闹上了法庭。
案情简介
原告两兄妹共同委托一家装修公司对二人的房屋分别进行装修,并对装修款总价、支付方式、装修时间、装修内容进行了详细约定,奈何装修进行到一半,装修公司中途离场,沟通无果,故起诉至爱民区法院,要求装修公司退还装修款,并给付因未按期完工产生的租房费用。
立案后,办案法官与双方进行了沟通,了解相关情况,开展庭前调解。但在调解中双方各持己见,互不想让,法官调解不成,只好按期开庭审理此案。
庭审中,两名原告表示,装修公司存在工程延期的情况,第一阶段木工活没干完又要下一阶段的装修款,而且两名原告在分别支付第二阶段部分装修款7500元后,被告仍未继续施工,反而中途离场,给其造成了损失。被告装修公司则称,终止施工的原因是两名原告未全额给付第二阶段的装修款,装修公司资金不足,无力再继续施工。办案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后,又对双方展开调解,经过耐心释法说理,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被告同意分别返还两名原告装修款7500元并分别给付租房损失1500元,纠纷圆满化解。
近年来,由于家装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,作为房主的一方常常在诉讼环节因为举证问题而处于被动地位,那么关于此类纠纷我们应该如何在装修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法官给出以下建议:
1.签订合同时将装修内容详细约定,包括品牌、规格、用料等,以防商家以次充好;
2.装修款要分进度交付并在合同中写明;
3.保留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、付款凭证、收据、聊天记录等;
4.如遇中途退场,又着急进行后续装修时,将现场施工进度、剩余装修材料,装修清单等拍成视频保存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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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爱民区法院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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